助力多家基金公司成功发行公募REITs

2022-09-26 来源:博证信息

公募REITs自2021年5月启动以来,上交所和深交所累计受理24个项目,已发行完成20个(上交所12个,深交所8个),其中使用博证公募REITs发行管理系统进行网下询价发行的有11个,基金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分别为富国基金、华夏基金、中金公司、浙商证券、招商证券等。下图为详细项目列表:

上交所

深交所

附:REITs简介

REITs,即“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是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募集资金投资于不动产,并向投资者分配投资收益的一种投资基金。REITs具有流动性较高、收益相对稳定、安全性较强等特点,是国际通行的配置资产。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明确了目前基础设施基金是指基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的整体架构,基础结构中必须包含基础设施基金(又称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基础设施项目几个要素。公募REITs产品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ABS)”的基础结构。公募REITs的基础结构第一层为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向公募REITs投资者募集资金,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份额;基础结构第二层为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基础结构第三层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直接持有基础设施资产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ABS)”的基础架构是基于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并参考境外实践案例设计出来的创新性产品架构。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下,中国公募REITs产品可以采用公司型模式,或基金型模式,但公司型模式中投资人持有的是公司股权,基金型模式中投资人持有的是基金份额,基金型模式相比之下权责分配机制更加清晰。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①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财产不能直接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ABS)”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规避了公募基金不能直接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限制,同时反向搭建了基础设施不动产项目的上市流通机制。我们也梳理了首批成功发行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也均采用了这一基础架构。